國立東石高級中學運動場地設備器材等安全檢查計畫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運動場地設備器材等安全檢查計畫
104年3月30日修定
壹、 目 標:為維護學生安全,增進健康,減少傷害及預防其他意外事之發生。
貳、 辦 法:定期、不定期檢查。
一、 定期檢查:
(一) 開學前一週內實施
(二) 期中檢查(每學期第十週,星期一至星期三內實施)。
(三) 期末檢查(每學期第十九週,星期四至星期六內實施)。
(四) 寒暑假開始後一週內檢查,並修整維護,以维安全。
二、 不定期檢查
(一) 體育教師上課前隨時檢查。
(二) 督促康樂股長及各班班長,如發現教室及運動場地設備、器材有不安全時,隨時報告體育組處理。
參、 場 地:器材安全檢查由體育組負責策畫執行,定期會同訓導處與總務處聯合實施。
肆、 整修與維護:場地設備及器材如不定期檢查時,發現有危險即封閉場地及器材,禁止使用,隨時以三聯單通知總務處修理。
伍、 本計畫經體育委員會通過,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