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生改過銷過流程
本114-2學期銷過申請說明:
- 各班申請銷過人員,請各班班長或導師指定幹部協助彙整統計全班人員,統一至生輔組領取改過銷過申請審核考核表,該生須填寫需要銷過之懲戒(可在個人1 Campus App上查詢),並完成導師和職業類科主任簽章(普通科只需班導簽名),並於2月4日(三)到2月26日(四)17:00前繳至生輔組。
- 改過銷過申請審核考核表:
- 找生輔組書記領取。
- 請提醒學生務必在期限內繳交改過銷過申請審核考核表到生輔組,否則即使交了時數,期末德行會議審核仍將視為銷過未通過,但學生在該學期做的時數仍會保留並於下學期發還給學生。
- 2月26日提交申請截止後,生輔組將會進行名單彙整,彙整完成並上簽校長通過。
- 學務處預定於3月開放學生進行中午的愛校服務。
- 學生登記日期完成,需要拿「學生銷過服務申請單」(找生輔組書記拿)上請導師簽名並同意,學務處才會同意該生於學務處進行中午愛校服務。
- 學生可於科工廠或老師辦公室銷過,由老師審核後蓋章。
- 學務處愛校服務:
- 學務處每日愛校人數有限,請在12:35前準時到學務處,有改過銷過需求的學生須先至生輔組登記愛校日期,並且導師需要同意銷過並簽名。
- 若學務處的愛校服務達三次有登記但未執行也未告知取消愛校,將列入本學期的愛校服務黑名單,下學期才能登記愛校服務。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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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改過銷過說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