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111年度辦理職業訓練
- 目的:為提升失業勞工、就業能力薄弱者參加職業訓練機會,培訓就業或轉業技能。
- 招生對象:有工作意願,願接受媒介工作或有自行創業規劃之失業者。收費方式:政府補助80%學員負 擔20%,失業參訓學員僅需繳學員負擔部分。經審查合於特定身分(非自願性失業勞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身心障礙、原住民、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更生保護人、身心障礙、原住民、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更生保護人、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長期失業者)得全額補助,並依規定請領訓練津貼。
- 訓練期滿:承訓單位發給結訓證書。
- 上課時間:如下表各承訓單位訓練期間。 上課地點:如下表各承訓單位訓練地點。
- 經費來源: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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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111年度辦理職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