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實習輔導處學生校外技藝競賽辦法
一、目的:
(一)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提高技術水準,以適應國家經濟建設之需要。
(二)鼓勵學生參加校外各項技藝競賽之興趣與榮譽感。
(三) 輔導培育技術優良學生參加校外各項競賽,爭取學校榮譽及發展特色。
二、說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發展計劃及實習輔導處中心工作計劃訂定。
(二)參加校外技藝競賽類別:
l臺灣省分齡分業技能競賽。
l中華民國技能競賽。
l臺灣區中等學校工農科學生技藝競賽。
三、參加競賽職種:依據本校設科情形擇優參加。
l機工科:車床工、鉗工、配管工、CNC車床。
l電工科:室內配線工、工業配線工。
l汽車修護科:汽車修護工。
l食品加工科:食品加工、中餐烹飪。
四、參加競賽選訓工作:
(一)競賽代表產生方式:
l各職種依參賽資格規定要件、學生興趣志願和技術專長,自由選擇或由任課教師推薦。
l各科依職種需要籌劃場地、設備器材等,辦理選拔賽。
l各科依職種擇取優勝者,予以獎勵,並推薦參加符合參賽資格規定之競賽種類。
l依據參賽人數多寡或技術要求,酌定初賽、復賽、決賽規劃,以符合實力參賽之原則。
l各科依據需要成立競賽籌備小組,包括:規劃組、命題組、評判組等。
l各科參酌各類校外競賽之要求,訂定競賽規則及須知,以利競賽活動之執行。
(二)競賽代表之加強訓練:擬參酌「本校實習輔導處技藝競賽培訓辦法」確實執行。
五、行政配合措施:
(一)加強宣導工作:宣達或公佈有關校外競賽活動資訊。
(二)業務分工:
l實習輔導處:籌劃、督導、協調。
l科主任:場地、器材人員及財務規劃。
(三)經費運用:
l添購機具設備器材等費用,擬依需要逐年編列預算支應。
l人事、業務、旅運等費用,擬由年度預算經常門項下勻出。
(四)獎勵:
l各職種選訓代表,由各科主任列具名單,送實習輔導處彙總,擇期頒發獎狀及獎品。
l參加校外競賽之各職種代表,獲得名次者依規定辦理獎勵。
l各職種指導教師參與指導、訓練效率卓著者報請校長敘獎。
六、本辦法呈請校長核示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