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掌
一、實習主任:
(一)秉承校長之指示,處理有關實習輔導業務。
(二)擬定全校實習業務之長程、中程及短程發展計畫。
(三)擬訂及修訂實習章則之辦法、實施計畫、實施(補充)要點。
(四)審議處室學期行事曆及實習輔導工作計畫。
(五)主持實習工作及處務會議。
(六)負責編定本處年度預算。
(七)分配實習處各項業務經費運用。
(八)審核實習教學設備及實習材料之申購。
(九)督導實習工場之經營與管理。
(十)協調各科相互支援製作或修繕有關教學設備。
(十一)規畫各群科教學資源、設備與實習場所之整合利用。
(十二)校訂及實習課程之研究發展與精進措施。
(十三)策畫職業類科之發展特色。
(十四)輔導各科科務推動與實習事宜。
(十五)推動產業與職涯、職業道德與安全衛生之教育輔導活動。
(十六)推動技能檢定與競賽、技術創造力、專題製作及綠色能源科技研習與競賽。
(十七)協調公、民營機構辦理或委託代辦有關技職教育之產學合作。
(十八)策畫辦理社區國中技藝教育、學生職業性向試探與職群探索活動。
(十九)與社區高職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推動實習工作及資源協助。
(二十)策畫與技術校院策略聯盟,進行課程教學、專題製作、資源共享及學校本位課程研發等合作機制。
(二十一)策畫結合社區產業與資源,提供學生學習需求。
(二十二)推動現階段技職教育政策。
(二十三)科主任、技術教師、技士、技佐之平時考核。
(二十四)處理鈞長或上級交辦事項。
二、實習組長:
(一)秉承實習主任之指示,辦理有關實習業務。
(二)擬定實習行事曆及業務工作計畫。
(三)實習工作會議、處務會議資料準備與紀錄。
(四)技能實習辦法:
(五)技藝競賽計畫:
(六)辦理專業成長研習:
(七)產學合作規劃:(設備提供/捐贈、專題研發、委訓研習)
(八)擬定校外實習辦法:
(九)辦理實習輔導評鑑準備工作。
(十)有關實習業務之研究改進及發展事項。
(十一)其他各項主管交辦事項。
三、就業輔導組長:
(一)秉承實習主任之指示,辦理有關就業輔導業務。
(二)擬定就業輔導行事曆及業務工作計畫。
(三)職業教育。
(四)技能檢定。
(五)產學合作:(建教合作、工讀機會、參觀訪問)
(六)升學輔導:
(七)國中技藝教育:
(八)辦理就業輔導評鑑準備工作。
(九)有關就業輔導業務之研究發展事項。
(十)其他各項主管交辦事項。
四、科主任:
(一)秉承教務主任、實習主任之指示,綜理科務。
(二)擬定本科行事曆與各項科務發展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一般性科務:
1、擬定並執行本科科務實施計畫。
2、辦理本科教學研究、教學觀摩、學生技藝競賽及學習輔導。
3、定期召開本科教學研究會並處理決議。
4、策畫並執行學生專業技能之檢定工作。
5、審定本科教學及作業預定進度表。
6、實習設備機具、材料等之申購及清冊報表。
7、協助查堂及檢核實習教學情形。
8、彙整意見以供編配教師之教學科目。
9、蒐集有關本科教育法令及重要資料。
10、辦理學生校內、外實習及校外教學參觀事宜。
11、處理學生實習成品及辦理成品展示。
12、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之決議。
13、實習環境衛生(佈置)之檢查與督核。
14、協助本科學生升學之相關輔導
(四)精進性科務:
1、推動本科之發展特色與精進措施。
2、辦理本科教師之專業成長研習活動。
3、落實校訂本位課程之確實執行。
4、推動專題製作、技術創造力、創意發明、科學展覽、綠能科技等活動及競賽。
5、協助社區國中推展技藝教育、學生職業性向試探或職群探索活動。
6、與鄰近高職進行推動科務工作之相關合作事宜。
7、結合技術校院建立策略聯盟夥伴關係,擴增垂直教學資源之利用。
8、社區機構與產業之資源利用與合作。
(五)各科招生事宜之協助與宣導。
(六)其他各項主管交辦事項。
五、技士:
(一)秉承科主任之指導辦理科務、管理工場及實驗室。
(二)負責本科財產帳冊登記及保管。
(三)本科各項機具設備保養維護之記錄事項。
(四)本科各項機具設備材料之申購、會驗、佈置等事項。
(五)協助教師實習教學等事項。
(六)實習教具及學生優良實習成品之陳列與保管。
(七)本科財產之定期盤點、送修、及逾限或損壞不堪使用之機具報廢。
(八)協助本科處理一般性及精進性科務。
(九)辦理本科各項安全衛生措施之維護及檢查業務。
(十)辦理其他各項主管交辦事項(無技佐單位,技士應兼辦技佐業務)。
六、技佐:
(一)秉承科主任之指導,協助辦理科務,管理工場及實驗室。
(二)負責本科實習材料帳冊登記、保管、定期盤點及每月增減之報表填寫。
(三)實習材料之加工、分發、使用登記及廢料處理。
(四)負責本科實習設備器材之定期保養修復、借用收回等事項。
(五)協助技士從事本科各項安全衛生措施之維護及檢查事項。
(六)本科工具室、材料室(儀器室、實驗室)及科辦公室之各項物品之存放管理及環境整潔。
(七)實習工場日誌之彙整呈核。
(八)本科實習工場(實驗室)大門、進出口之關閉及鑰匙保管事項。
(九)協助本科處理一般性及精進性科務。
(十)辦理其他各項主管交辦事項(無技士單位,技佐應兼辦技士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