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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章則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語言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語言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修訂

  • 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為提供學生學習外國語言能力之良好場所,並有效管理使用,特訂定本要點。
  • 英文科教師欲使用本教室時,請事先與管理員聯繫並登記,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 本室器材僅提供給語言教學使用,恕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 上課期間如有器材或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請隨即與管理員聯繫,由管理員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 教室內嚴禁攜帶餅乾、飲料等任何食品進入食用。
  • 教室內應保持肅靜,嚴禁奔跑、嬉戲。
  • 上課時,未經任課教師許可,學生不得擅自啟動電腦、冷氣機或電源穩壓開關。
  • 學生應按排定座號就坐,不得擅自調換座位。
  • 桌椅應保持整潔,桌面上不可書寫任何文字,亦不可將紙屑等物塞入抽屜、夾縫或丟棄於地板上。
  • 教室內嚴禁學生自行安裝各式軟體,並禁止使用非法軟體。
  • 下課前任課教師應指導學生清掃室內,並將桌椅排列整齊、設施歸位後才能離開。
  • 學生若不依規定使用而導致電腦語言教學設備、電腦系統損毀或是故意損毀,除應負責賠償之外,並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處理。
  • 非經教師許可,擅入語言教室者,依校規處分。
  • 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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