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石高級中學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修訂
- 為使電腦設備能正常運作,減少故障與損壞,特訂定本要點。
- 非經老師許可擅入電腦教室者,依校規處份。
- 上課時,未經任課教師許可,學生不得擅自啟動電腦、冷氣機或電源穩壓開關。
- 學生應按排定座號就坐,不得擅自調換座位。
- 桌椅應保持整潔,桌面上不可書寫任何文字,亦不可將紙屑等物塞入抽屜、夾縫或丟棄於地板上。
- 教室內嚴禁攜帶餅乾、飲料及任何食品進入食用。
- 教室內應保持肅靜,嚴禁奔跑、嬉戲。
- 教室內嚴禁學生自行安裝各式軟體,並禁止使用非法軟體。
- 下課前任課教師應指導學生清掃室內,並將桌椅排列整齊、門窗上鎖後才能離開。
- 學生若未依上述規定使用而導致電腦設備、系統損毀或是故意損毀,除應負責賠償之外,並送交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處理。
- 本要點經行政會報通過,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