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家政教室管理要點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家政教室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修訂
一、為提升家政教室之管理及使用效能,特制訂此要點。
二、本教室之使用管理,由家政教師負責。
三、烹飪器具使用規定如下:
(一)請愛惜並小心使用烹飪教室所有設備及器具,如有毀損必須照價賠償。
(二)所有物品必須擦乾始可收藏,且須物歸原處。
(三)平底鍋不可用金屬鍋鏟或菜瓜布,以免損害表層不沾鍋表面處理。
(四)菜刀儘量勿浸水,薄菜刀不可剁物,紅砧板生食用,綠砧板熟食用,薄刀使用完擦乾要放回刀架上。
四、使用設備規定如下:
(一)抽油煙機總開關按下後數秒即啟動,此時即可開始使用。
(二)爐火使用:外火不可太大,以免燒壞鍋餅。
(三)使用電烤箱等設備應有指導老師在旁指導
五、下課後應協助教師關閉門窗、電源及瓦斯,並將使用的器材清潔完畢歸位。
六、違反使用規則及管理辦法一律依校規處理。
七、本要點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