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美術教室管理要點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美術教室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修訂
一、為提升美術教室之管理及使用效能,特制訂此要點。
二、本教室之使用管理,由美術教師負責,若有損壞請通知設備組申請維修。
三、進入本教室,務必嚴格遵守使用規則,保持室內整潔及肅靜,嚴禁在室內追逐、嬉鬧。
四、上課時間學生必須按照排定位置就坐,不可任意調換。
五、為維護教室設備及清潔,嚴禁攜帶飲料及食物進入。
六、畫板及其他設備非經負責老師許可,學生不得使用。
七、使用完畢,值日生應將教室整理乾淨,座位排列整齊,關閉門窗及電源後方可離開。
八、非經老師許可擅入美術教室者,依校規處份。
九、違反使用及管理辦法一律依校規論處。
十、其他遵守臨時規定事項。
十一、本要點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