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回首頁)
汽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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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準則

技術型高中-學年學分制畢業條件:
1.應修習總學分為180-192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60學分且表列部定必修科目111-136學分均須修習, 並至少85%及格
   始得畢業。
2. 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45學分以上及格。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 汽車科學習學分表
    下載 Pdf 檔(汽車科 12年國教學習學分表.pdf)_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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