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11年6月9日至111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大學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錄取生、『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大學「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1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大學「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1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二、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慎考量後再行送出資料。
三、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所輸入之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必須與報名111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相同。
四、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憑考生學測應試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自行設定之密碼登入系統,如忘記密碼請至甄選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https://www6.cac.edu.tw/account/index.php),選擇「申請入學」,進入「個人密碼設定」,點選「忘記密碼」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及基本資料後,系統將發送一組認證碼簡訊至考生第一次密碼設定時自行輸入之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請於限定時間內輸入該組認證碼後,再重新設定密碼。
五、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隨即產生「就讀志願表」,考生應自行存檔或列印,嗣後考生對就讀志願序登記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時,應提示「就讀志願表」,未提示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上已提供「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操作說明」,請學生自行上網參閱。
七、網路報名期間若遇任何問題請電洽大學甄選委員會:(05)2721799。
八、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網址:https://www.cac.edu.tw/apply111/index.php
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