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之相關注意事項
一、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全面辦理「書面審查電子化作業」,各大學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除大學校系另有規定外,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須於各校系規定繳交截止日前,至大學甄選委員會「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完成審查資料上傳作業,始得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二、審查資料上傳須依各校系要求項目,按各代碼項目,分項製作成PDF格式檔案後再逐一上傳,單一代碼項目之檔案大小以5MB為限,每一校系所有審查資料項目之上傳檔案總容量以10MB為限,請依各學校規定時間內上傳。
三、審查資料上傳系統自110年4月2日開放,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截止日依各校規定。
四、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操作影音教學檔,考生可自行至大學個人申請網站觀看。
五、受疫情影響,適用應變機制之考生,若其甄試校系原甄試項目未定有審查資料者,其審查資料無法透過審查資料上傳系統上傳,請此等考生務必詳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個人申請網站「防疫應變專區」之各大學規定繳交方式辦理。
六、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確實依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
註:考生仍須依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及各校系分則相關規定及時程,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繳費及報名、審查資料上傳作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