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09年5月14日至109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大學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109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9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9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二、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慎考量後再行送出資料。
三、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所輸入之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必須與報名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號碼相同。
四、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憑考生個人自設之密碼登入系統,如忘記密碼請至甄選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https://www6.cac.edu.tw/account/index.php),選擇「個人申請」,進入「個人密碼設定」,點選「忘記密碼」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及基本資料後,系統將發送一組新密碼至考生自行輸入之電子郵件信箱,並寄發行動電話簡訊。
五、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隨即產生「就讀志願表」,考生應自行存檔或列印,嗣後考生對就讀志願序登記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時,應提示「就讀志願表」,未提示者一律不予受理。
六、109年4月27日起於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上提供「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操作影音教學檔」,請學生自行上網觀看。
七、網路報名期間若遇任何問題請電洽大學甄選委員會:(05)2721799。
八、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網址:https://www.cac.edu.tw/apply109/index.php
轉知109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網路就讀志願序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