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假相關規定/東石高中防疫假申請表/防疫假自主健康管理回報1100518
國立東石高級中等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031號函、教育部國教署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0457號函辦理。
二、 請假學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進行自我健康監測,並妥善規劃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利用此期間落實自主學習。
三、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除用餐外,請全程配戴口罩、勤洗手、加強環境消毒、增加體測體溫頻率及維持室內通風等防疫工作,如有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嗅味覺喪失、腹瀉…等症狀時,應立即就醫,並通報本校校安電話05-3706558或健康中心05-3794180轉307。(務必告知醫療院所及旅遊史)
四、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及活動史。每日上午9點及下午5點使用google表單回報體溫量測及自主健康管理活動史記錄。(如置底下方網址)
五、 有關學生個人停課補課辦理原則(以下方式,由任課教師擇一或一種以上交互進行)
(一)學生因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適用病狀需實施停課,停課期間請導師每日電話主動關懷,並指派班上專責同學協助聯繫,將當日課程進度、作業等告知在家停課同學,適當提供學習單、講義及筆記等資料(可透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郵寄及網路社群等方式),協助學生在家自行學習。
(二)由相關任課教師將停課期間上課教材上傳至本校數位學習資源中心,指定停課學生按表定進度實施學習。
(三)個別停課之學生復課之後,請任課教師利用學生自主學習及課前準備時間、午休暨彈性輔導時間、第八節或其它課餘時間,進行個別補救教學以協助學生跟上學習進度。
六、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若無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本校將通報衛生局依照相關規定開罰。
相關連結:https://forms.gle/zcKBRnL4H92H7RW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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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0457號(學生防疫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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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假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