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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疫情防疫專區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一、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本(109)年1月27日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依對象區分請假規定如下:(109.02.05國教署來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
(一)、確定病例者:應實施強制隔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二)、符合通報定義者: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後,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三)與確定病例接觸者:應實施14日居家隔離,核給公假。
(四)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者:應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核給公假。惟疫情指揮中心前已於本年1月25日宣布避免前往湖北省,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公假。
(五)中港澳入境者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應實施14日健康追蹤,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
(六)屬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應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
(七)中港澳入境但無症狀者:得依請假規則以事、病、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八)學校停課,有照顧子女需求者:得依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惟申請家庭照顧假者,不予支薪。
※實際機制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國教署通報為準
二、補課期間由教務處規劃(教務、學務、實習、總務…等等)行政人員配合上班,如有課程實施特殊需要時,相關行政人員亦需配合上班,擇期補休。
三、建議各班建置班級網誌或社群:
內容包括各科教學進度與內容、親師生聯絡管道等。各科任課教師亦可將課程講義製作成數位學習教材上傳,置於班級網誌或社群,以便在家休養同學進行線上學習。
四、建議教師建立教學檔案,並上傳至本校雲端教師教學平台系統,同時鼓勵學生進行線上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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