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行政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公布日期:2022-11-16:人事室組員
主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行政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11月10日臺教人(五)字第1110109980號書函轉行政院111年11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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