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主旨:修正本校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三條規定,並自112年5月3日起實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旨揭修正案業提經112年5月3日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在案。
二、本次修正自112年5月3日起實施,修正重點簡述如下:
(一)行為人於行為時如為首長,由教育部作成決定。
(二)新增本校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聲明。
三、修正後全規定業公告本校人事室網頁/本校行政規則項下,請同仁自行上網參閱。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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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修正0503通過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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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修正對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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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性騷擾案件申訴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