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校內獎學金申請項目及注意事項
公布日期:2025-08-15:試務組
114-1校內獎學金申請項目及注意事項
一、符合資格者,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17:00前,填寫申請表,連同所需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試務組,逾期不候。
二、已獲得「教育部就近入學獎學金」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請直接填入前學期成績單上的「智育成績」及「體育成績」備查,毋須繳交學期成績單。
四、申請同學均需附感謝函乙份。
五、第一學期因一年級無在校成績,請勿提出申請。
六、請同學填寫表件時自跡工整,勿塗改。
七、也可用電腦打字,填完後下載及列印表件,簽名。
八、請同學勿填寫獎學金名稱,各項獎學金確定名單,會經由校內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定後發放。
九、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
十、如有疑問均可撥打05-3794180轉206教務處試務組詢問。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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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校內獎學金公告項目及條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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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表(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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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函格式(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