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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法

段考與期末考相關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段考與期末考請假事宜:

  • 事假:未於段考前完成請假手續,不得申請補考。
  • 病假:需有就醫證明並完成請假手續,方可申請補考。

二、段考與期末考補考相關事宜:

  • 段考當天若請假,補考名單於段考全數結束後公告;補考時間於段考全數結束後隔日統一實施。
  • 參加補考時請攜帶就醫證明以供查驗並於補考結束後至學務處完成請假手續;未攜帶者不得補考。
  • 未在指定補考時間內報到考試,不得補考。

三、考試期間注意事項

  • 段考及期末考期間,嚴禁攜帶或使用任何手機及3C電子裝置(如智慧型眼鏡、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耳機等)。
  • 請勿將上述物品置於身上或抽屜內,違者一經監考老師發現,一律依校規以考試作弊論處。
  • 段考及期末考若經判定作弊,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且不得銷過。

提醒同學:
請確實遵守考試規定與請假流程,避免因疏忽而喪失補考及成績評量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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