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無人機設備計畫」(第二梯次)案
公布日期:2026-09-22:設備組組員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無人機設備計畫」(第二梯次)案
說明:
一、配合經濟部推動「無人載具(無人機及水面水下無人船)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本署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生無人機基本操作及技術應用能力,充實教學所需之無人機設備,特訂定旨揭計畫,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旨揭計畫補助對象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本署委辦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群科中心、推動中心及技術教學中心,補助內容包含程控無人機、空拍無人機及推動前開無人機教育所需資本門設備。每校申請上限以新臺幣400萬元為原則。
三、承上,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學校,請於115年10月20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以郵戳或電子公文收文日期為憑,流程如下:
(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主管學校:學校填具計畫申請表,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彙整後,依本署所定期限,函報本署委辦學校(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並副知本署。
(二)教育部主管之學校:填具計畫申請表,依本署所定期限,函報本署委辦學校(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並副知本署。
四、檢附「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無人機設備計畫」(第二梯次)徵件計畫(含計畫申請書格式)1份。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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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030000E_1155405008_senddoc2_Attach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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