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通知檢視該市無人機禁止或限制飛航活動範圍管理單位聯絡窗口資訊
公布日期:2026-07-30:設備組組員
新北市政府通知檢視該市無人機禁止或限制飛航活動範圍管理單位聯絡窗口資訊一案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技(二)字第1150073575A號函轉新北市政府115年7月17日新北府交規字第1151396823號函辦理。
二、倘貴校業務或設施位於新北市政府所轄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有修正管理單位聯絡資訊之需求,請於該府115年下半年通知辦理遙控無人機修正資訊提報作業時,逕予將修正資訊函送該府彙整。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新北市政府函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函各1份。
- 檔案說明 下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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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030000E_1150071678_senddoc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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