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師生自我防護觀念宣導
公布日期:2026-05-14:生輔組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1809號函公告。
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騷)蹤、傷 害事件,教育部重申強化校圍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
請師生建立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提醒同學要有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
宣導事項如下:
一、請同學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避免行經漆黑 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二、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或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
三、課後學扶輔導課或自習班級之同學在校如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四、校外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提供金錢或隨同離開。
五、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